各參保單位本月繳納社保費是否碰到了這樣的情況:繳費基數沒有調整,職工沒有增減,繳費金額卻變了,這是為什么呢?昨天,南京社保中心發布提醒,自2016年1月起,南京市對工傷保險費率進行調整,3月統一啟用。2016年1月、2月工傷保險費率與3月不一致的,將在4月份進行補(退)繳。
據介紹,南京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對行業的劃分,根據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由原來的三類改為八類,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全國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一類至八類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0.2%、0.4%、0.7%、0.9%、1.1%、1.3%、1.6%、1.9%。
(轉自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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