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召開集聚現代產業人才、促進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會議。廣州市委書記任學鋒強調,要聚焦現代產業新體系,推進人才結構戰略性調整。昨日發布的《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集聚產業領軍人才的意見》提出,自2016年起,5年內在金融保險、現代物流等廣州重點產業領域內,支持500名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含團隊成員),每年支持1000名產業高端人才、2000名產業急需緊缺人才,吸引帶動各類產業人才來穗工作。約50個高端創業團隊,5年內將給予300萬元人才經費資助,并以股權資助與無償資助組合方式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項目經費資助。每年對30名產業領軍人才,最高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薪酬補貼。
支持創業領軍團隊
項目資助最高3000萬元
支持創業領軍團隊:5年內對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領域內約50個高端創業團隊,分別給予300萬元人才經費資助,并以股權資助與無償資助組合方式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項目經費資助,提供首購首用風險補償等工作支持。
支持創新領軍團隊:5年內對在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領域內企業和新型研發機構承擔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攻關項目的約50個高端創新團隊,分別給予30 0萬元人才經費資助和最高3000萬元的項目經費資助,并提供首購首用風險補償的工作支持。
支持創新領軍人才:5年內對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較強技術研發能力,在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領域內企業或新型研發機構擔任應用研究和技術、產品研發重要職位的約10 0名高端創新人才,分別給予100萬元人才經費資助。
支持創新創業服務領軍人才:5年內對為科技型企業提供社會化、專業化服務,在降低創新成本、促進創新活動、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約50名服務業高端人才,分別給予100萬元人才經費資助;所在機構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廣州市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及服務目錄。
最高每人150萬元
補貼高端、急缺人才
獎勵杰出產業人才:每年對30名為廣州現代服務業、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作出卓越貢獻的產業領軍人才,按三個等次,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薪酬補貼。
獎勵產業高端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每年對1000名在企業管理、研發、生產、財務、銷售等崗位擔任高級職位的產業高端人才,2000名具有較高能力和技術水平、從事企業核心業務的產業急需緊缺人才,按其上一年度對廣州發展作出的貢獻給予一定額度的薪酬補貼,最高每人150萬元。
獎勵引才成績突出企業:鼓勵企業通過獵頭公司等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市外引進產業領軍人才,按其引才成本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費用補貼,最高每人5萬元;對每年引進市外產業領軍人才數量居全市前列的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額外費用補貼。
完善人才服務配套
下放職稱評審權和人才認定權
完善產業領軍人才服務配套機制。在企業人才評價方面,向廣州新型研發機構、大型骨干企業、行業領先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用人單位下放職稱評審權和人才認定權,探索建立第三方專業機構和用人單位等市場主體評價人才機制。
對符合條件的海外人才以及市場業績突出、產業發展急需、社會貢獻較大的各類產業人才,可打破學歷、任職資歷的要求,直接申報相應職稱。支持市屬國有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引進產業高端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制定收入分配傾斜政策,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量。
建立人才綠卡制度。暫無落戶意向的非廣州戶籍產業領軍人才,在購房、購車、子女入學等方面可享受廣州市市民待遇;為外籍產業領軍人才提供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持人才綠卡可辦理2-5年長期居留證件。為有意向落戶廣州的產業領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優先辦理落戶手續。
鼓勵企業
實施股權期權激勵
實施企業博士后國際培養計劃,每年資助一批企業博士后研究人員出國(境)深造,資助金額最高每人10萬元。對市屬國有企業科研、技術和管理人員參與國際創新合作交流和專業培訓活動,實行更加靈活便利的出國(境)審批制度,簡化審批流程。
鼓勵企業實施股權期權激勵。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而給予本企業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高校、科研院所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的,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探索實施市屬國有企業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制度,鼓勵市屬國有企業的科技成果職務發明人實施成果轉移轉化,所得收益可按最高95%的比例劃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擁有。
支持科研人員
在職或離崗創業
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點實驗室、技術研發平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協同創新研究院等人才培養基地;鼓勵聯合申報產學研合作重大項目,符合條件的,按照建設經費、科研經費分別給予最高20%、30%的補助,每家累計最高100萬元。
推動人才柔性雙向流動。允許高校、科研院所設立一定比例的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人才兼職。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聘任產業領軍人才擔任研究生兼職導師或指導教師。
支持科研人員在職或離崗創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攻關,所得收入由個人、單位協商分配。經所在單位同意,科研人員可帶科研項目和成果離崗創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
(轉自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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