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發布通知,由于南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南京住房公積金和新職工住房補貼最低繳存基數也由原來的1630元上調至1770元,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該通知稱,根據市人社局《關于調整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中關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70元”的規定,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和新職工住房補貼繳存基數最低不低于1770元。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調后,每個月的繳存額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按調整后的最低繳存基數1770元、繳存比例為8%—12%、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1:1計算,職工公積金賬戶每月的繳存額下限應不低于283.2元(1770元×8%×2),較之前提高了22.4元。
據了解,南京市公積金2015年度的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2014年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即18200元。以此計算,公積金每月繳存額的上限可以達到4368元(18200元×12%×2),較2014年度的3888元提高了480元。
(轉自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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